发布时间:2017-07-19作者:智汇小新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WXXQ201703011
招标代理: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7-07-24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0]物联网小镇科技载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1703011 项目名称 物联网小镇科技载体项目
标段编号 WXXQ201703011-W02;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7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7月2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物联网小镇科技载体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联网小镇科技载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新区投资项目联系(受理)单 锡新管投联【2017】65号 锡新管投联[2017]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新吴区
工程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15层;标段合同估算价:53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25324.92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66.5米;单跨跨度(最大):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5324.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324.92平方米,本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办公楼,包括一层地下室,二层地上裙房和13层主楼,地下一层,地上共15层,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266.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1058.79平方米。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3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324.92平方米。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1)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且层数≥12层的公共建筑工程,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所注层数为准,如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未注明层数,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 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4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等。
(2)投标人企业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有效期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有效期为两年,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nbsp;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8日 9:00 时至2017年07月24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0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源路530大厦二楼 地 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 编: 214028 邮 编: 214111
联 系 人: 蔡俊 联 系 人: 王慧、朱梦?
电 话: 051081812170 电 话: 0510-81892505、13616193362
传 真: 传 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906172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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