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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

发布时间:2018-02-09作者:智汇小新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文件指出参与主体包括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为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其他行业自备电厂视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管理。

由此,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总体设计,备受市场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方案》提出了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及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等,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

 

  数据显示,能源使用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中国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因此,碳排放市场交易从煤电行业这一排碳大户率先下手,无疑抓住了中国碳减排的牛鼻子。据初步分析,将有1700家左右的火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这些企业涉及排放二氧化碳超过30亿吨,占全国碳排放量的1/3。其中,低碳技术、节能、碳减排等领域的领先企业迎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光伏企业等新能源行业的企业自然包含在内。

 

  纳入全国碳市场后,会否造成电力企业成本负担加大?碳排放权交易,从它的作用说起,它是用市场机制促使排放主体主动减排的重要手段。而发电领域被纳入碳交易市场,会为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以及逐步替代传统能源,创造一个非常大的市场环境,而不仅限于政策环境。其中,碳市场排放的总量和配额至关重要。总量直接决定了碳排放配额的稀缺程度,配额分配则决定了交易主体的市场行为。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将历经三大建设阶段。在此次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之前,中国的碳市场工作早在2011年就已经起步。据推测,当进入深化完善期(预计2020年左右)时,试点电力及自备电厂企业才不需要在试点履约,并开始在全国碳市场履约。如果在条件成熟时,再分批次将重化工、建材等其余七大类碳排放大户,也纳入至碳排放交易体系,碳减排的整体效果就更加显著。

 

  但即使仅仅是发电行业,“这个规模如果启动交易,将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一个碳市场。”接下来其他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也将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纳入,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具体操作过程,简单来说是给每个能耗企业的碳排放量规定一个定额,如果某个企业的碳排放量超过这个定额,就需要从那些碳排放量没有达到定额的企业手中购买额度。简单地说,多排放,多花钱;少排放,能赚钱。

 

  从行业来看,总体来讲,有的企业会因为碳交易增加负担,而另一部分企业会因为碳交易而获取利益。如此一来,政府核定的碳排放总量没有被突破,减排措施给力的企业将得到一笔常年性的“减排奖励”,而那些减排不力导致碳超排的企业,就得为此支付额外的排碳费用。减排成本低的企业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可以将剩余的碳排放配额卖给超配额排放的企业获取收益,通过这样的市场化方式,激励企业改进生产、转型升级,实现成本最小化的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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