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6作者:智汇张瑜
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已于2014年9月1日生效,新能源汽车市场在2014年末出现了一个小高潮,因此消费者对充电便捷性的需求愈加强烈。经过初步测算,在充电设备利用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建设并运营提供有偿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将成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
一、 充电服务相关政策
2014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并明确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但目前为止仅有南京、合肥、河北和江西4个省市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的标准,其他城市均尚未确定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 电动汽车电能补给的方式有:家庭交流慢充、公共交流慢充、公共直流快充、充电站交流慢充、充电站直流快充、充电站电池更换。这几种电能补给方式在推广及使用上各有优缺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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