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环境污染罪执行愈加严格 药企切勿抱“侥幸”心理

环境污染罪执行愈加严格 药企切勿抱“侥幸”心理

发布时间:2018-09-03作者:林静

  今年5月份以来,中央以及我国多省以“回头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掀起新一轮的督政问责风暴。
 

  笔者了解到,近期,已有不少药企因违规排放恶臭和噪声被“点名”,甚至还有企业擅自违规恢复生产。这些情节恶劣的企业都被彻底查封,相关的人员负以刑事责任或被免职。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
 
  其中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1月起,我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污染罪的细则。
 
  其中第三条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事实上,制药工业一直属于重污染行业,面对环保压力在所难逃。自2017年环保督查风暴持续来袭,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超标污染企业都在劫难逃,很多原料药企业都被迫停产或者倒闭。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旬至下半年,北方不少省份就陆续关停了几千家“三无”企业。而在全国,因环保不达标已经或正在被关停整顿的企业更是以万为单位计。可见,其数字惊人的背后,也是环境污染罪执行愈加严格的表现。
 
  业内表示,在过去,有些药企或许可以在税收保护下,在环保问题上侥幸过关。但随着环保督查力度的持续加大,以及2018年1月起,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如果药企继续无视环保这道红线,不仅仅是企业要被罚款,高管也会被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环保税法规定,应征税费额幅度为: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税额幅度内调整。
 
  资料显示,我国制药企业有6000多家,但大多数规模小,环保投入有限。按照环保税法的计算,仅是污水处理成本上就需要上亿元,不包括废气、固废处理等。这对于大多数中小型药企而言都是笔难以承担的费用。
 
  业内建议,大规模的药企可选择性的搬迁到税额低的地区进行再生产,或进行异地重建,同时加强治污力度投入,提前进行环保设备使用等。
 
  总而言之,如今环境污染入罪将常态化。药企必须重视环保这道红线,切勿抱着侥幸的心理,肆意妄为。

公司简介

宜科(天津)电子有限公司是中国工业自动化的领军企业,于2003年在天津投资成立,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国。作为中国本土工业自动化产品的提供商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宜科在汽车、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器人、食品制药、印刷包装、纺织机械、物流设备、电子制造等诸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宜科为智慧工厂的整体规划实施提供自系统层、控制层、网络层到执行层自上而下的全系列服务,产品及解决方案涵盖但不局限于云平台、MES制造执行系统、工业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通讯、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组成的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集成、智能物流仓储系统等,以实现真正智能化的生产制造,从而带来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以及对生产灵活性和生产复杂性的管理能力的大幅提升。多年来,宜科以创新的技术、卓越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坚持不懈地为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全面支持,并以出众的品质和令人信赖的可靠性、领先的技术成就、不懈的创新追求,在业界独树一帜。帮助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加速智能制造进程,成为中国工业4.0智慧工厂解决方案当之无愧的践行者。

更多详情>>

联系我们

  • 联系人:章清涛
  • 热线:18611695135
  • 电话:
  • 传真:
  • 邮箱:18210150532@139.com

Copyright © 2015 ilinki.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智汇工业版权所有

电话:010-62314658 邮箱:service@ilinki.net

主办单位:智汇万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5030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