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浙江联通首批创新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物联网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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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 NB-IoT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JZB-2017-7763 发布时间:2017-12-22 10:46:07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1-09

    所属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浙江联通首批创新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物联网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招标编号:ZJZB-2017-7763

    1.资格审查条件 

    浙江联通首批创新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物联网项目) 已批准,引入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用引入方式进行,目的为建立互利共赢的行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寻求商机,相互依托,为政企客户提供研究咨询、行业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集成等服务。引入人将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作意向书,后期项目落地、分配、利益划分按照浙江联通内部相关制度客观公正执行,现进行公开引入,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审查编号: ZJZB-2017-7763 ; 

    2.2项目背景:为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简称“浙江联通”)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浙江联通政企客户,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故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2.3工作内容:入围物联网项目的合作伙伴,需要能够清晰的理解项目的运营背景,根据业务需求提供物联网合作项目的解决方案,基于平台的功能模块,提供产品设计、开发的能力。在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供技术开发、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各项服务。能够对营销人员、客户提供专业的培训,编写操作手册,指导客户使用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应变机制和需求分析能力,按照业务、技术的演进,及时对业务版本进行更新迭代,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为浙江联通及联通客户提供2/3/4G和NB-IoT物联网通信模组,为联通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模组解决方案,为联通物联网项目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及服务;配合联通实现模组自注册功能,对模组有效管控; 

    2.4引入有效期限为: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5本次引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运营服务; 

        包件2:物联网终端; 

        包件3:物联网通信模组; 

        包件4:解决方案; 

        包件5:系统集成类; 

        每个包件引入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2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的认定以营业执照载明为准,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为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注: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2016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截止日期间,与本包件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引入项目的申请; 

    3.5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申请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申请文件提供了格式的,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申请人自拟。 

    4.资格审查方法 

    4.1当通过资格审查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以上的供应商数量超过10家时,采用淘汰制,确定详细评审得分前10名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当通过资格审查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以上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等于10家时,确定所有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2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的申请人与引入人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在合作期内享有浙江联通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的优先合作权。 

    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 

    5.1.1 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23时59 分。 

    5.1.2 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supplier.chinaunicom.cn/)在本项目资格审查公告页面下载资格审查文件。 

    5.1.3 资格审查文件费用:请于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101920032821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转账时须注明:转账单位简称+用途(资料费)+资格审查编号+包件编号。汇款后请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并将付款凭证扫描件、申请人信息表(格式见资格审查文件最后1页)发送至ZJTXHZ01@163.COM。 

    按包件售卖,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同一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5个包件中3个),若报名2个或3个包件,须按包件分开打款,售后不退。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1时 30 分,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9日8:30-11:30之间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6号1号楼2楼3号会议室。 

    6.2 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存于U盘中随纸质申请文件同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1时 30 分,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9日8:30-11:30之间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6号1号楼2楼3号会议室。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 

    6.3.2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引 入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6号   

    联系人:胡万明 

    电 话:15657176970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867号宝龙城公寓A座13楼1313室  

    联系人:张勇、傅競瑶 

    电 话:13777557996、18357539953 

    邮箱:ZJTXHZ01@163.com 

    2017年12月22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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