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1.5亿签智慧共和 包含智能交通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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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经友好协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智慧共和”项目建设,在“智慧共和”的框架下开展广泛、深入的项目和产业合作。现将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的推进主体为甲、乙两方,其中甲方是实施主体,乙方是项目的建设规划设计创建指导工作主体,作为智慧城市运营商为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营主体。

    2、甲方根据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实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基础性保障,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数据提供等,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 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共和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计划配合甲方在三年时间内投入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打造“智慧共 和”,主要用于城市公共数据库、城市公共平台、智慧城管、市政监管、智能交通、智慧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发挥自身技术和资源 优势,整合和注入各类资源,提高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资金、数字政通对项目的投资资金以及国家及省专项扶持资金 等。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可据建设实际情况在甲方的主导下经双方协商进行增减,单个项目的实施均按法定程序经政府采购流程完成。

    4、乙方在“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积极整合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协助甲方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项目工程的建设,同时加强技术研发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

    5、甲方把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的重大民生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共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组织实施。

    6、乙方积极运用共和品牌优势,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智慧共和的建设。同时为共和县引进“智慧城市”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助共和县培育智慧产业。甲方须为智慧产业提供土地、人才、政府引导资金、政策等配套。

    7、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要求,为“智慧共和”制定规划纲要和申报方案,协助甲方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申报国家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科技惠民等试点示范单位;协助甲方向各部委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

    8、 乙方承诺提供性价比最优的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运营服务,并同意根据“智慧共和”项目的推进情况,适时在共和投资设立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公司,确保项 目的实施、运营、维护、服务和结算的本地化。乙方以及在共和投资设立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应税项目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税 款。


    (审核编辑: 智汇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