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18年物联网非标天线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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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 天线框 中国移动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HEYD20180000428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2-12

    所属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仪器仪表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18年物联网非标天线框架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18年物联网非标天线框架项目,招标编号:HEYD20180000428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拟采购2707面天线


    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2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各分2个份额,份额占比依次为60%、40%。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1 招标范围为:


    (此需求量为预估数量,以具体执行数量为准)

    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依次为60%、40%。


    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靠前供应商为中标人。


    标包 2 招标范围为:


    (此需求量为预估数量,以具体执行数量为准)

    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依次为60%、40%。


    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靠前供应商为中标人。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以下表格为系统自动生成,不作为参考,具体需求量清单详见1.2。

    二、资格要求

    2.1 标包一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金(本)应是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如供应商注册资金(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在本次采购中如中标则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2.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河北移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1.6、不接受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投标人须按如下要求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样品: “4+4+8+8”900/1800/FA/D独立电调板状智能天线”一副。


    2.2标包二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河北移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2.4、投标人须按如下要求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样品: “4+4+8+8”900/1800/FA/D排气管型独立电调智能天线”型号样品一副。


    2.2.5、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2个企业分别独立具有资质条件要求的第6条和第7条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由满足资格条件第6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标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包投标。


    2.2.6、生产企业要求: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金(本)应是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如供应商注册资金(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在本次采购中如中标则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2.2.7、安装企业要求:


    (1)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个有效的资质证明: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工信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发证时间在2015年3月2日前(不含),且资质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2018年12月31日)。


    (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二、资格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2月07日18时00分至 2018年02月12日18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1.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将公司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发送电子邮件到chenziwei@hxdi.com,代理公司会将汇款事宜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汇款。。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大街6号西美商务酒店四楼美豪厅。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六、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_样品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6日(可选),9:00-16:30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9号天银广场商务楼(原中天世都商务楼)1栋1单元1401 。

    6.2检测相关费用:(投标人自理)__标包一:人民币30000元;标包 二:人民币30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检测送样说明》。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9号天银广场商务楼(原中天世都商务楼)1栋1单元1405、1406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17803215137


             杨女士      电话:17798006991


    邮  箱:chenziwei@hxdi.com


    附:作为河北移动与供应商交互的官方平台,河北移动供应商协同门户已正式上线提供用户注册使用,欢迎广大移动供应商登陆供应商协同门户进行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获取招投标公告及采购协同等业务信息。河北移动采购平台供应商协同门户公网访问地址为:http://218.207.67.70,用户进入主页面后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操作指南”,根据提示点击供应商使用手册链接进行文件下载。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一、附加项

     

    11.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1.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4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投标人在(b2b.10086.cn)系统上报名参与项目。


    (2)投标人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对招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将公司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发送电子邮件到chenziwei@hxdi.com,代理公司会将汇款事宜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售后不退。


    (3)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包含银行电汇底单、所购买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4)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投标人已完成购买,此时投标人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此时投标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11.5投标人须办理电子钥匙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应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