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执法办案管控平台开发及物联网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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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设备 物联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BSQHY2018-G0927

    招标代理: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10-22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执法办案管控平台开发及物联网设备(增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执法办案管控平台开发及物联网设备(增补)采购


    标书编号:BSQHY2018-G0927


    采购预算:58.435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执法办案管控平台开发及物联网设备, 包括办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55寸液晶电视机、安全门、液晶电视机壁挂装支架、32寸液晶显示器、监听耳机-未成年监护人、RFID智能档案柜-主柜、RFID智能档案柜-副柜、执法办案案卷管理平台软件、UPS主机、电池、电池柜(含电池连接线)、直流开关盒、UPS总输入输出电缆、机柜输入线缆、UPS维修旁路柜、承重支架、安装辅材等设备和系统。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3、本项目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原厂包装免费送至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部级建设主管单位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级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证书;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4楼。


    3、出售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省部级建设主管单位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级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证书。


        五、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12日12:00时前


    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12-58116115; 电话:0512-58116115。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0月 22日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梅玉、张晨岚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与国泰北路红绿灯交界处)


    邮编:215600


    联系人:杨梅玉   张晨岚   联系电话、传真: 0512-58116115   13915712708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海岳    联系电话:0512-58329821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19日12:00时前到达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账户名: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账号:525801040019132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电话:0512-58116115


    十、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