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 2019-01-28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农林牧渔,办公文教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基于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的移动作业系统研发项目
2019-01-21
基于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的移动作业系统研发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基于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的移动作业系统研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基于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的移动作业系统研发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的移动作业系统,引入网格化管理方法,集成客服、生产、工程等数据,依托GIS系统,建立多维分层网格化管理地图,融合移动互联与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人员、设备、事件等远端全景监测与调度,支撑全域现场作业。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主营业务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1)由图像识别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2)图像识别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一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3.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3.4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80000元人民币(大写: 捌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v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7852170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020-37852222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liubangyi@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