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补贴仍是重点!6月部委及地方都出了哪些政策?全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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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补贴

    部委:


    国家能源局:7月开始2019年首次光伏信息公布及报送


    6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地方电网企业于每月8日前按附件1、2向国网、南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公司报送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各省级电网企业(含内蒙古电力公司)于每月10日前按附件1、2公布汇总后的全省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并于每月12日前按附件1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2019年第一次信息公布和报送从7月开始,以后按月定期公布和报送信息。


    财政部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81亿


    财政部发布通知,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81亿。光伏30.8亿元,光伏扶贫3718万元,自然人分布式4843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29.9726亿元。


    第三期光伏领跑基地150万千瓦奖励激励规模下发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3个基地为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为50万千瓦。


    《通知》要求,需确保奖励激励基地按期建成并网。对于不能实现全部装机容量按期并网、需延期投产发电的,该项目全部装机容量的上网电价按每季度在中标电价的基础上降低10%执行,且不高于当时光伏发电指导价。


    2019能源迎峰度夏:全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


    6月2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优化结构原则,全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继续深入探索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的清洁能源消纳综合示范试点,对于消纳清洁能源达到一定规模和比例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在建设、价格、运行等方面予以支持。


    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流程有变化


    6月26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同时,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纠正。


    发改委:鼓励经营性电力用户与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


    6月27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提出,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国家未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全额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在国家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结合当地供需形势合理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在国家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保量保价收购基础上,鼓励超过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电量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方式竞争上网。


    此外,鼓励经营性电力用户与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做好清洁能源消纳交易组织工作,进一步降低弃水、弃风、弃光现象。


    地方:


    上海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


    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华东能监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指出,参与省间清洁购电交易的售电方优先考虑上海电网调峰能力范围内的市外风力、光伏、水力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市外核电,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电力公司等论证研究,符合上海供电安全的国家规划的皖电送沪机组和其它市外清洁火电也可参与交易,并应尽可能提高打捆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


    此外,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管理的有关要求,自备电厂控煤压减电量省间电能替代交易购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计入自备电厂所属用户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其他通过交易方式购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计入市电力公司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其中,水电计入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配额,风电、光伏计入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和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配额。


    安庆市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导则


    安徽安庆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安庆市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导则》指出,县级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发电收入结转机构要保持稳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并及时足额拨付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和国家补贴资金,严禁截留、挪用、贪污。市、县级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发电国家补贴资金根据补贴结转的时间,及时划拨至相关贫困村或贫困户。


    河南:530前户用光伏审核后纳入补贴目录


    6月5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户用光伏项目政策衔接的通知》提到,2019年5月30日之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前期各地已进行了梳理,将就此类项目予以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按0.18元/千瓦时予以补贴。


    山东:重点培育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提出重点围绕太阳能光伏高效率、低成本发电,太阳能光热中高温利用及冷热电三联供,风力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发电,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开发利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大规模供需互动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应用,促进新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培育壮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


    此外,重点围绕高温金属材料、核级材料、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新型储能材料、高效低成本催化材料、绿色照明材料、先进电力电子器件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应用,促进能源基础材料行业研发推广利用,推动能源先进技术和高端装备发展。


    山东下发2019光伏项目建设文件:做好户用光伏项目建设管理


    6月13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国家对户用光伏项目(即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单独管理,2019年度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项目装机总量为350万千瓦左右。


    根据通知,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19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未开工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且备案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20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底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在本年度竞价范围,鼓励此类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山东潍坊出台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山东潍坊发改委发布了《潍坊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在光伏发电方面,坚持集中式、分布式相结合,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在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等相协调的基础上,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实施“光伏+环境治理”,稳妥有序发展光伏。


    风电方面,在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有控制地发展。海上,按照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


    据规划,到2022年,全市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各达到220万千瓦左右;到2018年,全市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各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江苏下发2019光伏项目建设文件:切实提升光伏消纳能力


    6月18日,江苏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电力公司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能力。一是加快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补强和增容重要送出断面、汇集站、枢纽变电站。二是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三是进一步优化调度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系统消纳风电光伏能力。


    此外,2019年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两类,一是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二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范围为:


    2019年新建项目: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本通知印发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拟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


    四川:2019年光伏丰水期上网电量继续参与市场化交易


    6月18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2019年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通知》指出,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按上述原则结算后,低于我省公用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形成价格空间,用于实施居民生活电能替代。


    多省下发竞价项目申报通知


    本月,湖北、浙江、陕西、内蒙古、河南、上海、山西、山东、宁夏、安徽、天津、河北、广东、黑龙江陆续下发了光伏竞价项目申报的通知。


    山西下发2019光伏上网电价机制文件


    山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地区为光伏发电Ⅱ类资源区,2019年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为0.45元/千瓦时,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


    广州启动2019年第二批光伏补贴申报工作


    6月21日,广州发改委下发通知称,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其中,申请装机容量补贴项目(居民家庭建筑物项目除外,已享受该项补贴除外)需于2019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运行。


    申请发电量补贴项目需于2018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运行。对于初次享受发电量补贴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对于之前已享受发电量补贴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


    霍邱县发布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霍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霍邱县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一)重点贫困户优先的原则。所有享受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对象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分配动态调整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以村为单位落实到户,原则上,每两年评议调整一次,实行脱贫出、返贫进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到户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项目收益分配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原则上享受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对象户不再享受低保和其他产业扶持政策。光伏项目集体收益重大事项开支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晋城地方光伏补贴申报:3元/瓦+0.2元/度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申报范围为:


    (一)依据晋市政办〔2015〕39号文件精神,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2018年3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


    1.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其中自用电量须达到总发电量的5%)。


    (二)依据晋市政办〔2018〕7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建成并网,且项目建成并网时投资主体属于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已申报过装机补贴的项目户可申报电量补贴。


    补贴标准为:


    建设安装补贴:3元/瓦。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0.2元/千瓦时。


    (审核编辑: 刘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