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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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消防支队器材装备 机器人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JHCG2019-1121

    招标代理: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

    报名截止: 2020-01-16

    所属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招标公告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


    1.3

    招标编号:JHCG2019-1121


    1.4

    采购预算:68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680.0000000.000000680.000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3台;防爆消防侦察机器人:1台;消防灭火机器人:3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2.2

    截至2020年2月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01月09日起至2020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额为:13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130000.002020年02月07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招标公告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


    1.3

    招标编号:JHCG2019-1121


    1.4

    采购预算:68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 680.000000 0.000000 680.000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3台;防爆消防侦察机器人:1台;消防灭火机器人:3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2.2

    截至2020年2月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01月09日起至2020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额为:13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机器人编组类装备 130000.00 2020年02月07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07日9:00至2020年02月07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十三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07日 09: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5)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07日 09:45:00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5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邮编:116000


      联系人:葛东吉


      联系人:刘永维  孙波


      电话:0411-86779567


      电话:0411-88156193

     

      传真:0411-88156193


      电子邮件:dljinhua@126.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20年01月09日起,至2020年01月16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