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消防支队远程物联网防火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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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 防火监控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 2020-05-11

    所属地区: 黑龙江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安全防护,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消防支队远程物联网防火监控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CSX2020006901


    1.3采购内容:见下表(详尽采购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 包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消防支队远程物联网防火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概要

    为强力推进齐齐哈尔市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实现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体现实战特点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预算(最高限价)197.638万元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2.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2.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须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编制。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9时00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地址: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90411/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


    6.1.3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6.1.4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响应,需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插入CA锁后取消上传投标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无效。


    6.1.5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6.1.6、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


    6.1.7网上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


    6.2.1网上解密时间:2020年5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2.2响应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单位CA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CA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6.2.3解密时间过后,解密成功家数不足三家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提示流标。


    6.2.4投标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6.2.5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6.2.6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6.2.7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6.2.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6.2.9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关于澄清说明


    6.3.1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以系统提醒的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6.3.2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待办提醒后果自负。


    6.3.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6.3.4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6.4解密操作请参考《供应商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货物、服务类)》手册


    6.5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52-2799622,4009280095。


    7、质疑


    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质疑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上提交《质疑函》。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市交易中心提出。


    7.3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452-2799648。


    8、采购人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


    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93号


    项目联系人


    戴剑宇


    电  话


    0452-8086032


    9、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联系人 韩铁成、付  微


    电话0452-279965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