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采气厂2016年产能建设上古井场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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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联网 油气生产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GXTC-16571259

    招标代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报名截止: 2016-10-10

    所属地区: 宁夏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水利桥梁建筑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一采气厂2016年产能建设上古井场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GXTC-1657125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采气厂2016年产能建设上古井场油气生产物联网工程属于2016年第一采气厂产建项目组投资计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第一采气厂19座上古井场、51口上古气井的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

    2.2招标范围:

    控制总价:62.5214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料)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采气厂产能建设项目19座上古井场、51口上古气井的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具体如下:

    ①井场网络安装调试;②井场浪涌保护器、防雷接地安装和测试;③井场视频监视系统、压变、简易孔板流量计、截断阀的安装调试;④辅助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具体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2.3 施工地点:分布于陕西、内蒙古两省区10个市、县、旗境内,陕西省8个:靖边、榆林、横山、子长、志丹、吴旗、安塞、子洲;内蒙古自治区2个:乌审旗、鄂托克前旗等第一采气厂管辖区域。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之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XTC-16571259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3.2近两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见公告附表)

    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 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6年10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55号美德亨大厦1903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到开标现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4.3如有问题请联系:0951-868128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名义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GXTC-16571259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侯磊/柴雪梅

    电 话:029-86505566/0951-68008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855美德亨大厦1903(银川办事处)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贾皓

    联 系 电 话:0951-8681289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2016年9月

    附表1:投标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审核编辑: 智汇小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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