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力打造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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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常州市 长三角 全国全球 新能源之都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1月28日,兔年首个工作日,常州市市委、市政府召开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大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对打造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进行全面部署,重振产业雄风、再创城市辉煌。市委书记陈金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市政协主席戴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一波等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出席会议。


    常州市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大会


    大会首先表彰了一批获得国家级、省级等荣誉和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单位、个人,以及2022年度“星级企业”。


    大会出台《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总投资折合人民币超470亿元的15个新能源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户,加入“常州新能源军团”。


    陈金虎代表市四套班子,向受表彰的企业、个人和项目签约表示祝贺,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广大企业家表示感谢,向奋战在发展一线的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致以敬意。他说,今年常州将满怀豪情迈进“GDP万亿之城”。制造业是我们这座城市的最亮特色、最大优势、最强竞争力,新能源产业是我们锻造发展优势的“制胜之道”和“独门绝技”。市委、市政府把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大会确定为新春“第一会”,就是要釜底加薪、趁热打铁,用真金白银、真心实意的政策支持撬动市场力量,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再添一把火,全力打造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


    陈金虎强调,站在产业风口上眺望未来,我们精心绘制产业蓝图,打造新能源之都,就是要举全市之力、聚全球资源,抢抓机遇、抢抓风口,巩固先发优势、扩大领先优势、保持竞争优势,让新能源“世界看中国、中国看常州”的理想成为现实。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超万亿元、资本市场新能源常州板块市值超万亿元,到2035年产业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发储送用”环节深层次、高浓度融合发展,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要秉持成大事、创大业的眼界和胸襟,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在政策竞争力上不遗余力,全方位给人才和企业赋权赋能赋要素。要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储送用研”生态全链条,强化新能源领域研发投入,巩固动力电池领先地位,加快新型储能布局,增强消纳输送能力,提升新能源整车产能,推动智能网联,不断巩固并持续锻造新能源产业的常州优势、常州特色、常州标志。


    要坚持量质并举,领跑发展“主赛道”。坚定“招引百亿项目、培育千亿企业、打造万亿产业”的雄心壮志,做好“增量”的文章,全力争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行业掌控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做好“提质”的文章,打造“乔木顶天立地、灌木成群结队、草本生生不息”的产业生态。


    要坚持科技创新,筑牢发展“护城河”。聚焦行业“卡脖子”问题,深化“揭榜挂帅”科技攻关,实施“龙城英才计划”新能源专项,推动在常高校开设新能源相关专业,支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引育战略科学家、创业合伙人、职业经理人、青年人才,着力提升新能源领域自主创新能力、重大装备技术水平。


    要坚持前瞻眼光,提升产业“新高度”。不断完善产业图谱,大力发展储能产业,积极开展压缩空气储能等试点示范。要领跑氢能产业发展,聚焦氢能源“制储运用”环节,精心打造“常州氢湾”。


    要坚持系统思维,下好全市“一盘棋”。各板块要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主攻最有条件、最具优势的新能源细分领域,形成品牌特色。要推动产业齐头并进,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向高端攀升,在产业周期循环中抢占高点。


    要坚持示范应用,擦亮城市“新名片”。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新能源,让新能源发得出、供得上、用得好。要深化场景应用,出台充电停车优惠政策,推动新能源应用渗透率在全国保持领先。


    陈金虎说,正月初八是首个“常州企业家日”,这是以一座城市的名义,给企业家的最高礼遇。他指出,新能源赛道坡长雪厚,希望广大企业家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乘势而上做精做优、做大做强,争创独角兽、单项冠军,打造链主企业、旗舰企业,形成峰峦如聚的产业胜景。要瞄准产业前沿、细分领域、市场需求,建强创新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借力“揭榜挂帅”制度,嫁接大学大院大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用“科技创新的确定性”去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要积极拥抱数字化变革浪潮,加速机器换人、数据换脑,重视运用资本力量,立志办好一流企业、百年老店,让常州的企业家精神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切实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当好服务保障的“坚实靠山”,营造政企携手的“绿水青山”,筑就产业兴旺的“金山银山”。要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架好政企沟通“连心桥”,用“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干事激情,为发展加油助力。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盛蕾要求,要坚持量级与能级齐头并进,聚焦产业全链条,精心编制产业图谱、招商白皮书,通过以产带链、以链兴群,着力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争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完善企业雁阵梯度培育机制,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上下游配套协同的产业生态。要坚持供给与需求同向发力。在供给侧抢占发展先机,在需求端坚持场景驱动、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全社会各领域新能源应用渗透率。要坚持金融与科技两翼齐飞。围绕产业链布局资本链,打造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常州板块”扩容提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让“产业高原”竖起更多“创新高峰”,让“创新之花”结出更多“产业硕果”。要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继续在数实融合上走在全省前列。要坚持政策与服务对标一流。坚持高标准定位,强化政策集成,形成集聚各类高端资源的强磁场。要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强化用能、用地、用工等要素保障,建好新能源发展服务平台,真正建成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


    时代新能源、天合光能、理想汽车、蜂巢能源、博瑞电力、国网常州公司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常州出台十条措施 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


    1、加快项目招引建设


    招引一批领军型、旗舰型项目和小而美的专精特新项目。在加快推动储能、氢能等项目建设的同时,注重招引与新能源领域关联的装备、新材料及化合物半导体项目。对新引进的新能源领域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及其核心高管和顶尖人才,当年协议注册外资超3000万美元的优质外资重大项目或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内资项目,根据1年内地方贡献总额“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于引荐的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等项目,按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投产1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3%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分期建设的,按一期地方贡献奖励。对于引荐的三新经济项目,按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投产1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20%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新能源领域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加强用地、用能等支持保障。突出储能等具备重大决定性、引领性意义项目的资源保障强度、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项目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支持推广“拿地即开工”、联合竣工验收等创新举措。


    2、龙头骨干企业培育


    对新能源领域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结合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产出效益等指标,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的新能源领域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快投入,对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在竣工或投产后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12%奖励,经工信部门认定为新能源链主项目的,再提高10%的奖补比例,最高1000万元。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示范性技改项目,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对经认定的新能源领域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为A类的重点企业,支持各地根据本土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差别化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探索建立适当下调污水处理费价格、用电价格、用气价格的差别化价格机制,助力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


    3、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面向新能源领域企业全面开展免费诊断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支持创建“灯塔工厂”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利用自有资金改造、投资超1000万元的智改数转项目,按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超过5%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


    4、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承担省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3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推动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的基地或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支持,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5、加快平台载体建设


    对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1:1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1亿元,省级最高5000万元;对无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平台,给予国家级最高2000万元、省级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由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院所等与地方政府共建,以诺奖获得者、院士等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科创研发载体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重大创新平台,鼓励实行事业法人与企业法人同步运作,开办经费市、区各半承担;由两院院士领衔并长驻常州的工作室(站),运营经费市、区各半承担。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创建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经认定的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龙城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高薪酬人才奖励。对来常工作的青年人才,实施“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人才公寓3年“免费”入住,青年驿站3个月免租。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探索实施人才柔性认定机制。鼓励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紧密对接新能源产业细分领域,新设和优化调整学科、专业,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技术研发。


    6、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


    加快对本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围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应用场景择优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试首用,对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省级、苏锡常首台(套)产品,实施政府首购,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对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列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支持制造商对产品首张订单投保,最高按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支持,单个产品最高50万元。


    7、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


    打造绿色能源示范工程。鼓励重点区域重点突破,在“两湖”创新区以及高铁新城、天目湖生命康原等重点区域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新能源推广和应用,到2025年引导建设完成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业园区”、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服务业集聚区”、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美丽乡村”,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奖励。


    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提升全市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水平和示范表率功能。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对期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按照安全、灵活、经济的原则比选论证后确定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尽最大可能降低光伏项目并网成本。收到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


    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充分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发挥“常州-盐城”南北合作、“常州-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东西部对口支援的优势,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引入绿能资源,为常州企业绿色电力消费需求提供强有力支撑。


    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光伏等新能源与储能设施融合发展,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


    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通过光伏优先消纳、余量存入储能、充满之后上网以及储能夜充日放,实现存储就地消纳。积极创建多元化的充、换电场景,满足更多电动车主的用电和出行需求。


    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碳汇、绿电等方面权益类产品交易尝试。


    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统筹各级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本土新能源整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优惠活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23年起,原则上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且比例不低于80%。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立足新能源汽车安全特性100%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入条件,老旧小区改造应因地制宜同步进行充换电设施改造,积极探索私桩共享模式。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停车、充电收费优惠。


    9、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


    推动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用现代通信、智能控制、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等创新技术,促进源网荷储协同、多能互补利用,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高比例消纳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鼓励建设智能光伏电站和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提高新能源的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大综合能源开发力度,重点建设用户侧冷热电三联供、热泵、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等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开展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试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双向互动,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


    10、强化金融支撑和法律保障


    从2023年起,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落实新能源领域企业股改上市奖励,其中上市辅导备案奖励50万元,申报上市材料奖励50万元,成功完成上市奖励100万元;新能源领域企业进入市级科创板后备企业名单的,首次进入奖励20万元,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奖励30万元;其它奖励项目则根据企业对地方贡献或实际投入,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新能源领域产业链上市公司实施股权类再融资且75%以上投入本地项目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上限200万元。


    发挥创投机构的资本引领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向新能源产业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头部创业投资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园区、孵化器等发起或参股设立新能源产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政府类基金给予支持,探索采取“同股不同权”等方式,切实加大对新兴产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支持。加快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鼓励科技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技术、设置特殊股权结构、激发科研人员活力,依法维护企业创新发展权益。


    (审核编辑: 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