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碳中和主要制度和措施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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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制度 碳技术

    碳市场


    就碳交易市场的历史发展而言,碳交易机制最早由联合国提出,目前大致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框架进行。


    目前四大碳市场机制为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即《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国际排放交易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三种机制,此外,还有《京都议定书》框架之外的自愿减排机制(VER)。


    从国家角度看,英国国家性碳交易立法值得研究,澳大利亚通过2011年《清洁能源法案》逐步从碳税转向国家性碳交易市场,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碳市场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了碳排放信用机制和碳中和认证体系,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制度基础。


    自2011年以来,中国七个省市开展了碳交易试点项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积累了近十年的发展经验,碳排放市场交易机制已进入培育和探索阶段。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生效,我国统一碳排放市场建设将加快,网上交易于2022年6月底前启动。


    碳技术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指出,如果没有碳捕获,使用和密封技术(CCUS),大部分气候模式都无法达到减排的目的。


    CCUS该技术被认为是捕获二氧化碳排放并储存在地下或工业应用中最具潜力的前沿减排技术之一。


    具体来说,碳捕获技术可以分为点源CCUS,生物质能碳捕获和密封技术(BECCS)以及直接空气碳捕获和密封技术(DACCS);BECCS技术是二氧化碳通过植被从大气中提取,通过燃烧生物质从燃烧产物中回收;而DACCS该技术是指直接从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


    第二,碳利用技术是指利用二氧化碳创造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强化采油技术广泛应用于一些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为了解决二氧化碳再释放问题,实现碳中和碳,通常需要碳技术与直接空气碳捕获和密封技术进行结合。


    第三,碳封存技术,指利用含水层封存二氧化碳以及强化采油技术。虽然碳捕获和封存技术的发展历史已经达到了四五十年,但是目前仍然很难实现整个系统的大规模运行。


    碳税


    碳财税制度涉及社会经济、人民生活等方面,碳财税制度的全面实施可能会迫使行业绿色转型。碳税可以简单理解为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税。如果某个国家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设定的节能减排标准,将征收特殊关税。


    总的来说,碳税制度体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行动中,可以分为四种实施路径:1.芬兰相对完整的单一碳税制度;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碳税推进过程中遇到挫折,从而结束减排制度或转向碳税交易的路径;3.南非长期探索和突破单一碳税;4.从单一碳税模式向“碳税+碳交易”复合模式。


    此外,日本采用的碳中和补贴制度也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途径之一。日本政府出台的诸多财税优惠措施,如折旧制度、补贴制度、会计制度等,更好地引导企业开发节能技术,使用节能设备。


    目前,碳税制度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关于碳中和目标的规则博弈。


    主要是欧盟国家正在着力设计碳税制度、碳税制度或进入实施阶段。在2020年初,欧盟的《欧洲绿色协议》提出要在欧盟地区实施“碳关税”。2022年三月,欧洲议会又通过了新的税收制度。“碳边调节机制”该提案提出,从2023年开始,对欧盟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税。


    同时,英国首相也建议利用七国集团主席这一角色,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碳边境税协调征收。


    美国更是一改之前气候问题的保守态度,考虑征收“碳边境税”或“边境调节税”。


    碳中和目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的全面转变。从世界各国目前的努力来看,虽然很多国家仍然表现平平,甚至没有参与其中,但很多国家都在努力推动碳中和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各国后续的碳中和战略值得关注。


    (审核编辑: Do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