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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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 远程监控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7-04-26

    所属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安全防护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17-02)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FCG-2017-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0

    三、项目预算

    1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 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消防物联网软件”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三)投标人所投“消防物联网软件”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四)投标人所投“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须具有国家标准(GB26875.1-201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3C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五)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05 到 2017-04-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10号5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文件为电子形式,请自带存储介质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6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4-2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10号5楼第一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丽

    2.联系方式:022-83902601-81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处长:022-27330119-83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10号5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902601-810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