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HYZB-2017(GL)-PLG011】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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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物联网 智能设备 打印机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7-06-20

    所属地区: 广西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拟对一批平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HYZB-2017(GL)-PLG01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安新洲新桥园154号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2017年1月至5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到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现场查勘[报名前供应商需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领取现场查勘表格一份,并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考察(现场查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时需提供业主已盖章的此表格。]。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安新支行


    银行账号:6600 1106 9071 3000 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安新洲新桥园154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安新洲新桥园154号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委派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乐县公安局


    联系人:邓玉强      联系电话:0773-7884409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陆青贵       联系电话:0773-3898620    传真:0773-3898620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882157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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