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智能服务机器人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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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频道:新闻中心

关键词:智能服务 机器人 交通管理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7-06-27

    所属地区: 山西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电脑网络计算机,机械设备,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山西奕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公安交通管理智能服务机器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安交通管理智能服务机器人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YBZB-20170508-2


        三、项目预算:128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要求。招标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参数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维护、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验收标准。


        5、供货地点:长治市


        6、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一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据;(4)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5)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6)提供项目地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注:投标人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的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0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400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5-555651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奕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635530027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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