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化工行业做减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省级奖补政策来了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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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化工企业

    为落实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化工行业“减化”工作顺利实施,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出台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省级奖补政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县进行综合奖补。

    江苏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为深入实施“263”专项行动,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

    省政府定期督查各设区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全省通报各地完成进度,确保到2020年实现“减化”三大目标:

    ● 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

    ● 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 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

    省级奖补政策的主要内容

    1奖补对象

    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年度计划任务的市、县人民政府。

    2奖补方式

    省财政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各地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当年关停企业户数及关停企业原有职工人数、工业产值、上缴税收等因素,结合市、县财力情况,分年度核定并拨付省级奖补资金。

    3资金使用范围

    省级奖补资金由各市、县统筹用于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相关支出:

    ●重点用于企业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

    ●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和发放津补贴等。

    加强省级奖补资金监管

    各市县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牵头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监督管理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并接受社会监督;

    ● 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奖补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企业关停情况等上报省财政厅、省化联办。

    省化联办将组织对各地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工作进程及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审核编辑: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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