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反垄断调查沉寂后再起波澜

来源:工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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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垄断,操作系统

        尽管已是2016年,但工商总局在2014年立案,针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仍未终结,沉寂已久的微软反垄断调查在1月5日再起波澜。

                                微软反垄断调查沉寂后再起波澜  
      1月5日,工商总局在其网站披露,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微软大中华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反垄断询问调查,要求其就总局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进行调查以来获取的电子数据中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说明,并要求其在询问调查后及时提交完整说明材料。

      微软反垄断调查回顾

      此前,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工商总局对其进行了核查。核查中,工商总局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公司就相关问题提交了报告。

      2014年7月28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突击检查。

      2014年8月6日,工商总局组织北京、辽宁、福建、湖北等4省市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检查的部门和人员以及承担微软公司财务外包的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同时进行突击检查。

      2014年9月1日,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副总裁陈实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要求微软公司就其综合情况以及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在20日内做出书面说明。

      在此后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再未发布过相关调查进展。此次工商总局放出的消息,不禁让人想起2015年最后一天公布的一个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

      目前,工商总局未在说明中明确“有关重大问题”具体是哪些问题,业内专家认为,对微软案的调查核心主要集中在兼容性和搭售问题上。其中,捆绑播放器、浏览器等都属于搭售范围。搭售在我国《反垄断法》中有明确认定,即“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但在搭售是否成立,以及算不算有正当理由进行搭售的界定问题上,都需结合企业具体行为对行业的影响进行具体论证。


    (审核编辑: 智慧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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