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是要实现物与物的互联,形成一个泛在、互联的智能化网络。对于物联网下一步的发展,有观点提出“物联网2.0时代” ,即“需要每个物真正具备互联对话的能力”,物与物直接互联,形成网状结构。笔者认为,从技术角度来说,实现每一物开放性互联具有可能性;但从社会关系角度来说,物的私有归属性使得物与物之间的泛在互联存在不可逾越的壁垒,而在某个归属权范围内的物与物之间可实现充分互联,并由一个统一的结点作为所有物的控制点和展示界面,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俱乐部网络系统”,通过这一结点为俱乐部成员共享信息。
何为“俱乐部网络系统”
“俱乐部网络系统”来源于公共经济学奠基人布坎南的俱乐部经济理论,认为存在一种公共产品,具有俱乐部的性质,加入俱乐部的成员对其可以免试消费使用。在物联网应用中,“俱乐部”可以是个人、家庭、单个企业、社会组织、不同企业形成的产业联盟或产业生态系统等,在这一俱乐部中,归属于俱乐部的所有“物”通过物联网技术联接在一起,云端数据挖掘分析处理,形成俱乐部成员需求的信息、达到成员控制要求等,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互控以及人与物的交互。
以“互联企业”为例,产业链上不同环节企业通过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形成产业生态圈,这一生态圈就是一个“俱乐部”,在俱乐部中的所有物实现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可提高效率。
为什么会形成“俱乐部网络系统”
物联网中的各类元素,包括设备、平台、数据等均是私有化的,将物联接起来形成的物联网系统也具有私有化性质,它归属于某一个人或组织,在个人、家庭、单个企业的物联网应用中非常明显,如一套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及所有元素归属于购买它的家庭。虽然在一些产业联盟或社会组织中,具有多个归属主体,但主体之间均可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契约安排实现所有的物品对整体组织的归属关系,即对于俱乐部的归属关系。在这种物的归属关系下形成的物联网系统具备明显的壁垒,其他个人和组织所属的物不能接入这一系统中,不能和这一俱乐部中的物实现互联互通并共享信息,因此,物联网应用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网络系统。与互联网相比,互联网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人际互联不存在物权私有性归属问题,可直接实现广泛的互联互通。
追本溯源,形成这种相对封闭的“俱乐部网络系统”归因于物权归属,物的私有性决定了物联网应用的俱乐部性质。试想一下,一个智能家居的家庭用户是不可能将自家的家电与他人的家电进行互联的,一个产业联盟不会将其生产控制信息与其他联盟共享的。
统一控制结点
俱乐部网络系统中的各类物互联后,最终通过统一的一个结点实现控制和分析结果展示。各类设备感知数据通过网络层传输到云端,通过云端的数据挖掘分析,按俱乐部成员需求展示在同一界面上,并通过这一界面实现对设备控制,这一界面即为统一的控制结点,如智能家居将各类终端与智能手机相连,通过智能手机展示家庭设备信息并控制这些设备。在一套物联网解决方案中,统一控制结点体现出了“俱乐部”对物的归属权,通过这一结点实现俱乐部成员享有物联网解决方案带来的好处。因此,物与物的互联形成星型结构,控制结点为星型结构的核心。
通过互联网,互不相识的任何两个人可能实现联系沟通,而对于物联网,由于物的私有归属性质,很多归属于不同主体的物之间不可能实现互联互通,所谓的物与物泛在互联在物的社会属性下很难实现。物联网的发展一方面通过标准化逐步减少技术上的障碍,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组织间的契约安排,形成更大的“俱乐部”来减少物与物之间更广泛互联的壁垒。
(审核编辑: 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