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批药企将被停产或限产!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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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方案 排污 药企

    2019秋冬季来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又将迎来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近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所涉区域今后6个月的大气治理任务和重点。
     
      今年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方案》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同时,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要求各地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根据主要目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在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中,其中提到,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达到目标等。
     
      同时强调,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各地要全面提升相关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等。
     
      这也意味着,不达标的工业炉窑等设备都将会被淘汰,有利于鼓励加快新型环保设备的研发和使用,助力行业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这类药企将被停产或限产
     
      今年的攻坚方案与去年相比较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即“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军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另外,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2017年以来,身为重污染用户的制药企业持续受环保风暴的影响,整个医药行业面临愈来愈严的环保高压态势。其中,原料药是医药领域受环保政策冲击较大的细分领域。在环保税、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等政策措施的影响下,大批中小型原料药企业由于环保指标不合格而停产或倒闭。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环保力度加大,原料药市场中至少70%的小型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数据显示,就津冀及周边地区而言,截至2017年6月底,京津冀环保督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达17.6万家。根据环保部要求,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于9月底前一律关闭。
     
      可以看到,接下来,无论是整改还是搬迁,药企都将面临设备费用、技术壁垒等。在这种持续的环保高压态势下,药企向制剂等方向转型或是新的出路。

    (审核编辑: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