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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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徽省 制造业 创新中心创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科技创新攻坚和成果转化运用体系建设,把更多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前阶段征集摸底情况,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需求,拟在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继续布局建设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现就开展2021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领域

    (一)重大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

    (二)水泥关键核心技术装备;

    (三)精准医疗装备;

    (四)高端家电制造;

    (五)生态纺织印染;

    (六)能源与环境新材料;

    (七)陶铝新材料;

    (八)通用航空装备;

    (九)环境监测设备;

    (十)快递物流智能装备;

    (十一)量子精密测量;

    (十二)高性能羽绒新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即创新中心创建的牵头单位),会同创建成员单位,按《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创建方案。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附件1);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关程序

    (一)单位申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编制创建方案,提交所在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创建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评审确认。按照成熟一个、布局一个,一个领域认定一家的原则,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有关流程确认创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的配套条件,确保创建方案切实可行,并于12月6日前将创建方案一式一份报我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

       2.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资产及经济效益,行业地位,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二)研究发展重点领域。对行业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开展研发活动及举措。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如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明确中心近1-2年年度建设目标,并附较为详细的时间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发展规划

    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包括行业重点领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相关附件:

    1、附件2-3.xls


    (审核编辑: 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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