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已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近九成任务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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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化工

    11月19日,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化工”)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7月13日至8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化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0年5月11日,督察组向中国化工反馈了督察意见。记者梳理《中国化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报告(下称“报告”)发现,本次督察意见涉及3大类共计46项具体问题。


    报告指出,主要污染物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中国化工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减排重点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也没有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减排考核奖惩体系。在完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减排任务时,未进行认真核算就轻率上报,甚至虚报减排数据。如,2018年中国化工在核算2016年以来氮氧化物减排量时,汇总各二级公司数据应为1864.46吨,但集团公司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却变为6495.25吨,减排数据明显失实。


    同时,中国化工在组织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过程中,对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没有提出明确的限制使用和限期淘汰要求,对部分下属企业违反产业政策的行为监管不力。抽查发现,其下属黑龙江省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淘汰类,但未按要求限期淘汰,持续违法生产,2019年以来累计加工原油约275万吨。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无视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还将大庆中蓝常减压纳入生产计划、预算和考核指标中。此外,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催化热裂解(CPP)项目75万吨/年常压蒸馏装置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无任何审批手续,仍违法生产。 


    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纵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下属企业大肆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仅2018年就对外销售80余万吨,硫份最高超标985倍。2013年以来,中国化工下属生产经营企业受到处罚高达287次,有65家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占比达到80%。但中国化工仅对上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了扣分,对大量瞒报漏报行为,既不深究,更未惩处。


    此外,报告还指出,中国化工此前从未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安排专门预算;由于下属企业普遍瞒报、漏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HSE考核结果严重失实,考核工作缺乏基本的严肃性和导向性;此次督察的中国化工下属50余家企业中,在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中国化工表示,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个问题中,41个已完成整改,其余均按计划推进。全面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9年分别下降34.6%、58.0%、19.9%和17.3%。同时,持续提升企业合规性管理,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数量下降54.2%,企业周边社区满意度持续提升。


    中国化工表示,下一步,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扩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果,着力构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审核编辑: 智汇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