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概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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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达峰 碳中和

    1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概念来源

    为了应对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以及评估未来气候状况的需求,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8年联合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评估气候变化的科学信息、评估气候变化的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IPCC自1990年起推出的系列评估报告均经过严格的程序,得到各国政府的认可,被用作国际气候谈判和各级政府制定与气候变化相关政策的科学依据。据此可以认为,IPCC评估报告中对于碳达峰碳中和概念术语的相关表述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本文对碳达峰、碳中和概念的解释均以IPCC相关论述为主,其他论述为辅。


    2碳达峰、碳中和、碳汇等概念

    01碳达峰


    关于碳达峰的定义,IPCC并无明确、具体的论述。目前能获得的解释主要是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中将峰值定义为“在排放量降低之前达到的最高值”。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认为,碳排放达峰并不单指碳排放量在某个时间点达到峰值,而是一个过程,即碳排放首先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碳排放达峰是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实现脱钩。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包括达峰时间和峰值。一般而言,碳排放峰值指在所讨论的时间周期内,一个经济体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最高排放量值。



    综上所述,碳达峰就是一个主体(国家、经济体、地区组织、其他主体)在一定时间段内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随后进入稳步下降阶段。所以碳达峰不是一个时间点概念,而是一个时间区间。




    02碳中和


    (1)碳中和与净零二氧化碳排放


    碳中和概念最早出现在2018年IPCC发布的特别报告(SR15)《全球变暖1.5℃》(Global warming of 1.5°C)。


    在SR15中,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概念上等同于净零二氧化碳排放(Net zero CO2 emissions),并未单独阐释。


    净零二氧化碳排放,当特定时期在全球范围内二氧化碳的人为排放量和人为去除量达到平衡时,即实现净零二氧化碳排放。净零二氧化碳排放也被称为碳中和。在这里,碳中和的区域范围界定在全球层面,并未单独解释单个主体的碳中和。


    2021年8月,IPCC发布第六次评估报告(AR6)第一工作组(WGI)报告中对碳中和的定义更加细化:“碳中和是指一定时期内特定实施主体(国家、组织、地区、商品或活动等)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人为二氧化碳移除量之间达到平衡”。


    (2)净零排放及气候中性


    一般认为,“碳达峰、碳中和”中的“碳”指的是“二氧化碳”而不是全部温室气体。为了包含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IPCC AR6 WGI报告页使用了温室气体中和及净零温室气体排放的概念,分别对应碳中和及净零二氧化碳排放。

    在SR15中,分别定义了净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和气候中性(Climate neutrality)。


    净零排放,当在特定时期内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量和人为去除量达到平衡时,即达到净零排放。当涉及多种温室气体时,净零排放的量化取决于所选择的比较不同气体排放的气候指标(如全球变暖潜势(GWP)、全球温度变化潜势(GTP)以及所选择的时间范围等)。


    气候中性,是指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净影响。要实现这种状态,就需要平衡残留排放和消除排放(二氧化碳),并考虑到人类活动的区域或当地生物地球物理影响,例如影响地表反照率或当地气候。


    由此可见,净零二氧化碳排放(碳中和)、净零(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中性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


    03碳汇及碳去除


    碳汇、碳去除也是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的重要概念,需要明确界定,以避免在日常工作活动中混淆甚至错误使用,SR15中对这两个概念也进行了阐释。


    (1)碳汇(carbon sink, sink)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8条款定义为从大气中去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SR15将“碳汇”进一步定义为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方法,将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储存于土壤、海洋和植物储层中。


    (2)碳去除(Carbon dioxide removal,CDR)


    从大气中去除二氧化碳并将其持久储存在地质、陆地、海洋储层或产品中的人为活动。它包括人为强化的现有和潜在的生物或地球化学碳汇以及直接空气捕获和储存二氧化碳活动,但不包括非人类活动直接带来的自然二氧化碳吸收。可见,碳去除强调人为去除二氧化碳而不是自然环境的去除。


    3各国概念使用有差别

    据net zero TRACKER网站(zerotracker.net)统计数据,在其监测的198个国家(地区)中,目前已有133个国家(地区)宣布了净零目标,其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83%,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球的91%,人口占全球的80%。


    以世界主要国家和组织对碳中和目标的表述来看,我国宣布力争2060年实现碳中和,主要针对的是净零二氧化碳排放,同时兼顾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美国拜登政府宣布的碳中和目标表述的是2050年实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而欧盟宣布的碳中和目标表述是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并等同于净零温室气体排放),三者的表述是略有不同的,对各自目标的界定也会是略有不同的,这一点需要十分关注。


    又如,2021年的《格拉斯哥协议》除重申《巴黎协定》目标外,同时援引SR15提出,“控制全球变暖1.5℃,需要快速、深入、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减排45%(相对2010年),在21世纪中叶达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同时深度减排其他温室气体”,正式将净零二氧化碳排放(即碳中和)目标写入国际法律文件。这些细节在未来的国际交流过程中需要充分重视起来。


    再如,碳中和的定义界定的是净零二氧化碳排放,而净零(温室气体)排放不仅包括二氧化碳排放,还包括《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中一个重要的成分是甲烷(CH4),是人类活动排放的仅次于二氧化碳的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其增温效应较强,GWP100为二氧化碳的28倍。


    在COP26期间,由欧美主导启动了“全球甲烷承诺”,提出了到2030年将全球人为甲烷排放在2020年基础上至少减排30%的目标,105个国家参与支持,占全球经济体的70%。


    中国碳中和目标与欧盟气候中和、美国净零排放目标在覆盖气候种类上存在差异。中国从碳中和走向所有温室气体的中和,还需要10-20年时间。我国作为农牧业发展大国,在这方面面临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也是我国政府未来工作的主要目标。明晰相关概念,既有利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准确执行相关政策,也有利于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中准确把握双方表达的含义,参与到全球气候治理活动中去。


    (审核编辑: Do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