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今年8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详情]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9〕638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要求,在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组织了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复核工作,并经海关、税务核查通过后,初步提出了拟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12月17日。[详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详情]

为支持企业转型,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详情]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浙江省内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做出评分标准,并在设备先进性上明确单机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得分。[详情]

增建特高压 支持智能微网项目建设应用——张家口两区规划(2019-2035年)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两区规划”)(发改地区〔2019〕1252号)的通知。[详情]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称,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遵循市场规律和电力系统运行规律,建立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详情]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
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部署了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对年度竞争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规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国家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我省2019年度集中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并就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情]

工信部: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
日前,工信部为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切实解决工业基础产品和工艺应用难题,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8〕287号)要求,经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推荐,第三方推进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详情]

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据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从全国情况来看,部分地区还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详情]

据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立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直接联系制度的通知》,通知中称,为及时跟踪了解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试点项目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决定选取部分重点试点项目作为直接联系项目。[详情]

《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重点项目建设一览表)
据获悉,日前江苏省印发了《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计划要求建设智慧能源。深化智能电网建设,提高从电厂、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直至用户终端的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运营能力。推进城市对输电、新能源、储能、用电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布式优化调度。[详情]

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意见
《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方案中提出,淘汰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2018年江苏、浙江、安徽分别淘汰44万千瓦、42万千瓦和32 万千瓦燃煤机组。[详情]

四川深化电改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探索推进“专线供电”“直供电”试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