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忠院士:推动数据要素发展需关注五大关键点

来源:智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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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吴世忠院士



    本次会议内容涵盖了政策和技术领域的诸多复杂因素,同时也涉及发展方向的高度不确定性,要对此进行总结归纳,还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我刚刚参加完全国两会,新质生产力成为最为热点的关键词。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无疑是最引人关注的热点领域。今天的数据要素论坛,以及《数据价值网络白皮书》的发布,紧跟国家重大战略,为推动发展大局提供了新思路。白皮书的阐述,为我们展现了激活数据要素的新路径。

    《数据价值网络白皮书》的内容解读,系统阐述了数据价值网络的形态、分工、痛点等,并围绕新应用、新供给、新基建提出了十大机会点。白皮书系统阐述了数据价值网络的特点和机遇点,推动数字化转型、数据价值认可、数据合规开放标准化,提高数据基础工具能力,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论坛上,三位主题演讲嘉宾就数据商业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从数据跨区域融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以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安全可信环境等具体领域,对白皮书提出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呼应和补充。他们在前沿领域的探索和产业实践成果,值得我们借鉴。

    随后的专家研讨环节,来自中国移动研究院、蚂蚁集团研究院、中汽研和九章云极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就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力要素的差异、数据价值网络的发展趋势、新商业模式的机遇等问题展开了富有建设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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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价值网络的四大突出特点



    从论坛的研讨来看,数据价值网络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首先是多方参与的特性。除了白皮书提及的参与主体,还应包括政策和标准制定方、监管部门等。这种多元参与的机制,与过去以国家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同,呈现出扁平化、网络化的特点,是新型社会治理的基本结构。因此,数据价值网络的多方参与特性非常明显。


    其次是依托技术的网络连接特性。数据价值网络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将参与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缺乏这种技术支撑,数据的流动和价值激发将受到重大限制。


    此外,数据价值网络还表现出不断演进创新的特性。它并非像传统基础设施那样修建完成后就可长期沿用,而是需要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迭代优化,创造出新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


    最后,数据价值网络具有很强的安全和治理特性。由于涉及利益相关方众多、数据价值敏感等因素,网络安全和有效治理对于数据价值的发挥至关重要,这也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


    总的来说,数据价值网络的多方参与、网络连接、持续创新、安全治理等特点,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未来,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新形态,将体现在更高效、更规范、更安全、更智能等方面。一方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将大幅提升数据处理分析的能力和效率,从而更快的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也将促进跨界合作创新;另一方面,需要实现更规范的数据共享交易,通过数据共享,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共同创造新的价值和服务,确保更安全的数据价值释放,发挥更智能的数据赋能作用。



    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四种新商业模式




    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新商业模式方面,可能会呈现以下几种形态:


    其一是便捷高效的数据交易服务。未来可能会出现围绕数据及其服务而设计的商业模式,提供更加简便畅通的数据交易渠道。


    其二是个性化的数据管理服务。这种模式将赋予用户更多对自有数据的管控权和收益权,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其三是先进的技术保障服务。由于数据价值的发挥高度依赖于新技术的支撑,因此相关的技术服务也将成为新的商业增长点。


    其四是智能化的共治共享服务。通过人工智能等手段,构建更加智能高效的数据共享、协同治理机制,以充分激发数据的价值潜能。


    这些新兴商业模式的出现,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发掘数据价值,也将有助于回应市场对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推动数据要素发展的五大关键点



    推动数据要素发展,产业界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政策创新是前提。数据开放发展需要政策创新作为前提基础。近年来,国家在大数据、数据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规划布局和试点探索,现已到了总结提炼共性经验的适当时机。这需要跨学科、多领域的系统性研究,以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政策措施。


    第二,数据质量管理是基础。大规模数据模型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及时性,直接影响到数据价值的发挥。我国在这方面与国外先进经验仍存在一定差距,数据质量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基础性问题。


    第三,安全和隐私保护是关键。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好数据访问控制、加密、去标识化、监控审计等隐私保护问题,对于释放数据价值、促进行业发展至关重要。这些问题如得到有效解决,数据安全就不会成为制约因素。


    第四,合规性遵循是条件。欧美等地区已颁布了GDPR、CCPA等数据法规,我国也出台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只有遵循这些法规要求,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数据发展才能顺利推进。


    第五,共享和交易是手段。通过标准化协议、智能合约、交易平台等支持,促进数据在各方之间的便捷共享和交易,有助于充分激发数据价值。


    只有在这些关键环节取得进展,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才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注入强大动能,推动中国数字经济的新突破。


    从今天下午的讨论交流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从"互联网+"到"数据要素×",这不仅仅是运算方式的变化,更体现了人类智力速度和质量的提升。就像教育孩子一样,先学习乘除,后学习加减。从数学思维的角度看,这种变化实质上是优先级的改变。大家也注意到,我前面的发言中并未过多提及人工智能,尽管在讨论中它受到广泛关注。我认为,下一步的论述中,人工智能的地位将不再是"×",而应该是"N次方"。从互联网+到数据要素×,再到人工智能N次方,这显示了技术发展的潜在逻辑。


    其次,这些技术的高速发展,必将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当前数据要素×这一发展机遇,充分发掘数字经济的潜力,依托我国在应用和数据方面的优势,定能在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新浪潮中把握住机遇,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经济成就。


    最后我想补充的是,虽然技术飞速进步,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知。从互联网+到数据要素×,再到人工智能N次方,这种变革的背后,本质上体现的是人类智力水平的整体提升。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住技术发展的方向,实现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


    (本文为吴世忠院士在322日信百会数据要素X论坛上的总结发言整理)


    (审核编辑: 智汇lucy)